王浩飛,男,2016級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生,學號201640631131,因2017年6月《馬克思主義基礎原理概論》考試作弊,被學校給予記過處分。
韓彥強,男,2016應用化學專業學生,學號201640607156,因2017年12月在《中國近代史剛要》考試時作弊,被學校給予記過處分。
杜婷婷,女,2016級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生,學號201640643140,因2017年1月在《無機與分析化學》考試時作弊,被學校給予記過處分。
李天驕,男,2016級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生,學號201640631161,因2019年9月在《聚合物加工工程》考試時作弊,被學校給予記過處分。
姚宇航,男,2016級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生,學號201640631105,因2019年9月在《聚合物加工工程》考試時作弊,被學校給予記過處分。
以上五人經過學生本人的申請和相關表現材料的審查,輔導員對其在考核期內的考核報告和學生所在班級對該學生的民主測評情況,最終經過黨政聯席會會議討論。根據《衡水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建議學校給予高紫荊同學解除處分?,F公示三天(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18日),如有異議可撥打電話15903186528反映情況。